為評職稱花錢發表論文,早已是公開的秘密。可令鄭州市某職業學校教師張女士沒想到的是,花錢發表了論文后,卻發現刊登論文的雜志根本沒有經過新聞出版總署的批準,是個徹頭徹尾的“假家伙”。
今年28歲的張女士,是鄭州某職業學校的教師,為她發表論文的雜志,名叫《創新教育》。她告訴記者,因為評職稱,“學校很多老師都花錢發表了論文”。
據記者調查,論文發表背后,每年數千萬元的“財富海洋”,正是催生這類假雜志的主要原因。而對于真真假假的論文,有關評審單位并沒有能力去偽存真。
對此,有關專家質疑:“當只需幾百元便能發表一篇論文,而評審機構又不能對每篇論文的質量和真偽進行鑒定時,論文在職稱評審中還有什么存在的意義?”
徹頭徹尾的假雜志
今年4月,因為要評中級職稱,張女士經人介紹后,和同事聯名在一家名為《創新教育》的雜志上發表了兩篇論文。
“每篇500元,聯名的話就等于花一篇論文的錢發兩篇論文。”張女士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我看到這個雜志的網站很正規,根本就沒有懷疑。”
這個名為《創新教育》的雜志,在其網站上宣稱,該雜志是“經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大型綜合性科技、教育、信息類學術期刊,國際標準刊號和國內統一刊號分別為ISSN1672-3794和CN11-5043/G4”。
但是,令張女士感到奇怪的是,該雜志2009年第5期上標注的刊號與上述相同,但在第7期上,兩刊號卻變成了“ISSN1002-414X”和“CN11-1103/G4”。
按照規定,CN11為在北京市登記的期刊。記者登錄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官網和北京市新聞出版局官網,但無論輸入上述哪個刊號,查詢結果均為“未登記”。隨后,記者致電上述兩個單位,工作人員明確表示:“沒有這個雜志。”
記者在《創新教育》雜志扉頁上看到,該雜志主管單位為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主辦單位為北京科學教育研究中心。但在北京市科學技術研究院的官網上,沒有任何關于《創新教育》的信息,該院工作人員也向記者表示:“從沒聽說過這個雜志。”
11月4日,河南省新聞出版局向鄭州市金水區新聞出版管理局下發了關于《創新教育》的鑒定書,明確表示:該出版物屬非法出版物。
《創新教育》在其網站上稱,該雜志河南工作站地址為河南省政府4號樓。“去了幾次都沒找到,最后發現,真正的辦公地點是在離省政府不遠的一個小過道里。”鄭州金水區新聞出版管理局稽查科常科長告訴記者,“辦公室里只有兩個人,一張桌子和一臺電腦。”
論文發表騙術多多、費用驚人
據常科長介紹,他們在現場共查獲兩種非法雜志767本,其中《創新教育》7期,為2009年第4期到第10期(每月一期)。
按照規定,非法雜志印刷達5000份或違法所得在兩萬元以上的,屬于“情節嚴重”,違反了刑法;在此標準以下的,則依據《行政處罰法》處罰。
常科長告訴記者,因為印刷份數不易確認,他們將主要考慮違法所得數額。“查處雜志中最薄的一期為64頁,按最低每頁一篇論文收費300元計算,就是近兩萬元,7期就是14萬元左右”。
記者輾轉找到了專門從事論文發表的“職業代理人”小張。在記者承諾保護他的個人隱私的情況下,他告訴記者,他剛進入此行不久,而之所以轉行干這個,就是因為他的一個朋友做了兩年便買房買車,賺了不少錢。“但我們只代理正規雜志,堅決不搞假的,那樣太坑人了。”
干了一段時間,他就了解了業內一些造假騙人的手法。“有的是以正規刊物的‘增刊’、‘合訂本’名義出現,有的是用限于內部交流的連續性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充當公開出版發行的雜志。”他說,“還有一種‘換芯術’,將正規雜志的部分內容替換成自己收集的論文,然后以原刊刊名、期號印刷。當然,在這些假雜志上發表的論文其實都是無效的。”
記者在百度上輸入“論文、發表”,出現相關網頁874萬個,其中多是代寫、代理發表論文的網站。這些網站里,代理人提供了眾多報紙、期刊。有的網站為顯得正規,還將自己的“稅收證”、“民間組織代碼證”等證書掃描上網,讓人感覺“這家公司規模不小”。
記者發現,幾乎所有網站都注明“百分之百保證發表”,但價格隨報紙期刊級別有所不同,一般每篇400元至數千元不等。此外,代寫論文一般要加價,每篇至少加100元。而據論文發表代理人小張介紹,代理發表一篇論文,至少可以賺100多元,有的一篇就可賺到400元左右。
他說,正是因為這個市場大,賺錢又容易,他才下定決心改行干了這個。而據記者調查,在全國各地,每年都有類似的發表論文的假期刊被查處,屢禁不絕。
“沒發表論文,不一定能力不行”
“在河南申請職稱必須有論文發表,這是硬條件。”鄭州市人事局職稱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對少數作出特別突出貢獻、獲得國家重要獎勵的,如果沒有發表論文,可做適當傾斜。”
“現在的教學任務很重,每天都很累,根本沒時間寫論文。”河南南陽某初三教師告訴記者,“就是有時間、有能力,也沒幾個老師去寫。因為只要上網搜一下,花點兒錢就可以了,沒人愿意那么費事。”
該教師還向記者透露,交材料時只要把發表論文的期刊和《論文發表證書》交上去就行。“大家都清楚怎么回事,沒有人去計較你抄了沒抄,質量咋樣。”
對此,鄭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高衛星表示:“當論文成為某些人只講價錢、不計質量的‘搖錢樹’,論文審查又過于松散時,早已偏離了職稱評審以論文衡量作者能力的本意。那么,這樣的論文對職稱評審還有什么意義?還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沒發表論文,不一定能力不行,就像廚師不一定必須成為美食理論家。”高衛星認為,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哪些職稱評審必須發表論文,或論文占多大比重,而有些職稱評審則可將論文剔除掉。“比如中、小學教師的初、中級職稱,就可以明確要求不需發表論文,而對其高級職稱,則可做適當要求。因為中、小學教師的主要任務是教學而非研究。”
“如果進行調整,論文發表市場將會減小,也有利于對論文期刊的管理、審查和監督。”高衛星認為,在加強期刊管理基礎上,要建立嚴格科學的論文評價體制,“只有把好論文發表、審查和評價關,論文的意義和價值才能得到保障。”
編輯:寧波 來源:中國青年報(記者 韓俊杰 實習生 段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