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市政協副主席陳萬志估算了開發商的成本賬——2009年中國的房地產商賺取的利潤高達1萬多億元。“國際上房地產業的利潤率一般在 5%上下,而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利潤率在30%以上,完全是暴利行業。我國房地產業應去暴利化,盡快回歸民生性。” 陳萬志說。
據新華社
■關注住房之保障房
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委員:
保障房可作為抵押物發債
晨報訊(記者陳琳)“測定房價是否過高有兩個指標,一是房價與收入的比較;另一個是房價與租金的比較。”昨天,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經管學院金融系主任李稻葵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這兩個指標來測量,北京的房價“確實是太高了”。
李稻葵帶著關于房地產行業的提案來上會。在提案中,他建議,政府應該擴大保障性住房和經適房的比例,中央政府應允許地方政府以保障性住房作抵押到市場上去發債,以穩定的租金為收益,進行大量融資,鼓勵地方政府不要從賣地的交易中收稅,而是自己直接開發,直接舉債,然后把這些住房提供給那些想住房但又買不起房的家庭,這種穩定的高收益完全可以為地方政府帶來良好的融資,可以解決地方融資平臺存在的資金鏈斷裂危機。
對于物業稅征收,李稻葵認為會在抑制房價上有一定的幫助,但是不能把所有的期望都寄托到物業稅上。“舉例說,收取1%到2%的物業稅應該很高了吧,但對于短期炒房者來說,他們根本不在乎。”
經濟學家張兆安代表:
保障房分配應不限制戶籍
全國人大代表、經濟學家張兆安在此次兩會上提出議案,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抓緊制定《住房保障法》,明確政府、企業、公民的權利和義務。
張兆安在今年全國兩會上提交了《住房保障法》草案建議稿,其中提出,國家實行“住房是準公共產品”的基本國策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住房建設模式與消費模式,在全國城鄉普遍建立一戶一宅的住房保障制度;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對象不受戶籍限制,對已經在該城鎮連續工作和居住一定年限的所有無房和住房困難的低收入家庭實行應保盡保;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資格條件、住房標準及保障方式,由各地分類實施、動態管理,并每年向社會公布一次。據新華社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段若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