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獲悉,從今年6月起,五類在中國國境內停留6個月以上的外國人,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將為其簽發有效期1年-2年的居留許可。
這五類人員包括:一、中國公民和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的外國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滿18歲的外籍子女;二、年滿60周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外國人及其外籍配偶;三、年滿60周歲在中國內地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四、來中國照顧年滿60周歲、在國內無子女的中國籍父母且已滿18周歲的外籍華人;五、外籍華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內地寄養的未滿18周歲的外籍子女。
近年來,中國公民的外籍近親屬來華探親,投靠、贍養以及寄養外國籍子女的情況日漸增多,但據我國現行的外國人居留許可制度規定,以上情況的外籍人員在昆停留只能申請最長不超過1年的探親類簽證,只有在華就業、任職、常駐記者和留學的外國人才可簽發居留許可。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 Angelia)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