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浮出水面到塵埃落定,歷時17個月,仍有不少疑問待解
從立案到開庭,“羅彩霞案”歷時15個月。
西青區人民法院院長蔡志萍告訴記者,西青區法院自受理了羅彩霞一案以后,先后派人四次到湖南,兩次到貴州辦案。由于被告王佳俊下落不明,只能對其公告送達。“根據法律規定,每次向王佳俊公告送達法律文書有60日的時限,僅向王佳俊的5次公告送達即需要10個月時間”。潘強也認為,法院審理羅彩霞案件完全是在法定時限內。
審理雖然結束了,但羅彩霞案還有很多廣受質疑的問題待解。
時為基層干部的王崢嶸僅憑一個人的力量如何能夠瞞天過海,篡改別人戶口遷移證、高考檔案等重要資料?羅彩霞如何成為貴州師范大學在湖南唯一一個降低20分定向補錄的考生,而且是在湖南招生規定不再安排補錄的9月27日,誰在違規操作?
王佳俊2004年高考成績總分335分,數學19分,英語53分。此前,貴州有關部門曾表示將根據湖南方面的調查結果,確定代領通知書的唐昆雄是否存在其他問題。時至今日,為何未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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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上講,該案件并不復雜,證據充分;從社會意義上,這個案件意義重大。高考,關系到一個農村孩子一生的命運,一個普通的基層干部緣何只手遮天,制造冒名頂替上大學的奇聞?公安、教育部門、學校,任何一個環節負起責任,事情就不會發生。”潘強說。
自從“羅彩霞事件”被媒體曝光后,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新聞,漸成社會關注的熱點。“海南版羅彩霞”、“山東版羅彩霞”、“男版羅彩霞”等用語陸續進入公眾的視野。查閱以前的媒體報道,冒名頂替上大學的案件還有齊玉苓案、賈新超案、邱冬芳案,等等。目前我國教育領域公信度最高、制度最為嚴密、涉及千百萬青年人前途命運的高考,竟被人屢次三番魚目混珠,瞞天過海。其中“海南版羅彩霞”——“武漢林琳”案中,假林琳輾轉三個高校,“洗白”了冒名頂替痕跡。
“羅彩霞事件”也引起了教育部的關注。教育部發出通知,表示對偽造材料、資格作假以及考場舞弊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據了解,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也開通了學籍清查功能,對于同名同姓同身份證號的情況,會從技術上給予排查。
今后類似的事情還會不會發生?人們拭目以待。
民“不追”法豈可“不究”(讀者來論)
“羅彩霞案”塵埃落定,公眾卻很難長舒一口氣,因為這一典型案例之后,仍然有太多的“民不追,法不究”。在司法層面上,羅彩霞已經“放棄其他訴求”,有關學校和教育部門等可以松一口氣,但羅彩霞所在的中學及其主管部門、錄取羅彩霞的大學及其主管部門等的行政過失,不能因此而被忽視。
每一個公共事件,都是公眾關注的焦點。因此,無論是司法還是行政機關,在處理這些事件時,都應在最大程度上實現公開與公平。任何敷衍或失職,都難以逃過公眾犀利的眼睛。這樣的聚光燈下,其正面或者負面效應,也會被成倍放大。從這個意義上說,“羅彩霞案”中,不能“民不追,法不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