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幾經波折檢驗人員原來“非專業”
在基層,設備、人員、工作經驗存在很多不足。這次海東地區負責東垣乳品廠奶粉檢驗的工作人員“一個身兼財務工作,另一個管計量工作,都不是專業的技術檢驗人員。”
一名被告方的辯護律師指出,劉戰峰等人多次主動送檢奶粉的行為說明他們沒有主觀上的犯罪故意。“被告也有無辜的一面。”
民和縣法院表示,案件的審理中法院認為企業和青海省質監部門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但根據民和縣檢察院起訴書指控,法院只能公訴提出的被告作出判決。“檢察院沒有指控質監部門,我們也無法追究其責任。”他說。
記者就此情況于9月10日赴青海省海東地區質量技術監督局、民和縣檢察院以及民和縣公安局采訪時,遭遇重重阻力。在出具多份“合格”報告的海東質檢所,紀檢組長楊國輝表示“沒什么說的”,高喊著讓記者“離開”。民和縣公安局和檢察院多名領導均稱“對案件不了解,由別人負責”,最終掛斷記者電話。
青海省質監局副局長李俊接受采訪時表示,海東地區和青海省質監部門做出的檢測結果是非常準確的,至于為什么奶粉樣品在甘肅和南京被檢出三聚氰胺超標,很可能送到甘肅和送到青海的樣品并非同一產品,因此不能排除劉占峰等被告為了脫罪而“說謊”。另一方面“在青海檢驗沒有,外地拿去檢驗有的,這也不好說。也可能是存在檢驗的水平問題。”
同時李俊也表示,解放后的40多年來,一直是衛生部門在主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質監部門接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只有2到3年的時間。在基層,設備、人員、工作經驗存在很多不足。他告訴記者,這次海東地區負責東垣乳品廠奶粉檢驗的工作人員,“一個身兼財務工作,另一個管計量工作,都不是專業的技術檢驗人員。”他還說,由于設備、技術等原因,檢驗結果不一樣的情況是可能存在的。
李俊說:“海東質檢所只是在行政隸屬上歸青海省質監局,實則是獨立法人。因此,只能保證青海省級質檢部門的檢驗結果,對海東質檢所存在的問題由青海省紀檢監察部門調查。”
食品安全監管應從被動走向主動
“根據過去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的例子,回避不是良策,有可能引起人們更多的猜疑,使問題復雜化,損害政府部門公信力,不利于我國社會轉型期和諧社會建設。”陜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員尹小俊說。
就在青海發現問題奶粉前幾天,吉林省也查出三聚氰胺含量嚴重超標奶粉,是繼2009年底上海熊貓奶粉、陜西金橋乳粉等多起三聚氰胺事件之后發生的又一惡劣食品安全事件。
自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以來,國家除了對事件本身從嚴處置,還出臺了《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力度,并展開多次集中清查,消除食品安全隱患。時隔不到兩年,三聚氰胺、性早熟等乳品爭議事件時有發生,反復觸及公眾的敏感點,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
陜西省社科院副研究員尹小俊表示,東垣問題奶粉事件中,企業為追逐更大的利益而違規生產和銷售是主因,同時也反映了技術監管層面上責任主體模糊的問題。如果技術監管和責任承擔不能有效捆綁,就會導致監管脫節。
尹小俊說,“保障食品安全是一個長期的、堅持不懈的過程,要從事后追責向事前預防轉型,建立完整的監管鏈條。應該通過建立嚴密的防范制度,把解決問題的工作階段前移,降低社會風險。同時,給可能違背制度的官員和商人以足夠的警戒和震懾,讓食品安全監管從被動走向主動。
對于處理此類事件,尹小俊說,在很多類似案件中,監管機構的應承擔的責任并不明確,此次青海省紀檢監察介入調查應該說是一種積極作為的態度。“根據過去食品安全事件處理的例子,回避不是良策,有可能引起人們更多的猜疑,使問題復雜化,損害政府部門公信力,不利于我國社會轉型期和諧社會建設。”他說,在事發第一時間和調查過程中做出公開、正面的回應才是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