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一綱而眾目張——黨的十七大以來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綜述
黨的十七大以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按照中央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以下簡稱《工作規劃》),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整體推進反腐倡廉各項工作,形成了以體制機制制度為支撐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實踐證明,中央作出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重大戰略決策是完全正確的,各地區各部門工作是有力有效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總體布局相適應,體現了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基本要求,在反腐倡廉建設中處于基礎性、全局性、戰略性地位。
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認真完成懲防體系建設各項任務
五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高度重視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緊緊圍繞落實《工作規劃》,著力加強組織領導、部署工作任務、做好責任分解,狠抓工作落實,深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
2008年5月,中央在《工作規劃》頒布后不久專門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對貫徹落實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十七屆中央紀委歷次全會對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都提出明確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賀國強同志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一些重要問題作出指導;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紀委副書記何勇同志擔任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親自組織、推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實施。
各地區各部門黨委(黨組)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擔任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黨委(黨組)書記切實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責任,對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黨政領導班子其他成員按照分工做好職責范圍內的反腐倡廉工作。各級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認真落實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工作合力的意見,堅持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融入業務工作之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健全聯席會議機制,加強協調配合,認真完成任務。各級紀檢監察機關積極協助黨委、政府抓好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等工作,督促任務落實。
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截至目前,《工作規劃》部署的159項任務,已基本完成階段性任務和持續性開展的工作147項,占任務總數的92%。
突出重點,整體推進
懲防體系建設綜合效能不斷顯現
五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在開展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中,注重突出重點、整體推進,把教育的說服力、監督的制衡力、懲治的威懾力、糾風的矯正力、制度的約束力、改革的推動力有機結合起來,切實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綜合效能。
深入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教育,加強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開展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社會公德、個人品德教育和社會主義法制教育,宣傳勤廉兼優的先進典型,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自覺性進一步提高;加強巡視工作,強化審計監督和法律監督,積極推進黨務公開,深化政務、廠務、村務公開和公共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進一步加強;大力推進干部人事、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行政體制、財稅、金融和投資體制及國有企業相關改革,從源頭上治理腐敗工作進一步深化;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深入開展專項治理工作,認真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的工作力度進一步加大;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堅決懲治腐敗,查辦案件懲戒和治本功能進一步發揮。緊緊抓住重點領域的突出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大力開展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圍繞工程立項、規劃審批、招標投標、土地出讓等關鍵環節,開展專項檢查,嚴肅查辦案件,建立健全制度,推進信息公開等,取得了明顯成效。截至今年6月底,共排查工程建設項目42.46萬個,查辦違紀違法案件2.22萬件。
健全制度,完善法制
形成懲防體系基本框架
五年來,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全面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建立以體制機制制度為支撐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基本框架,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提供了制度保障。
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體制改革深入推進。五年來,中央和國家機關共制定體制改革法律法規制度100余項,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逐步減少。積極推進行政體制和管理體制改革,印發開展行政審批電子監察工作的通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推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規劃綱要、2009—2013年全國黨政領導班子建設規劃綱要。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制定進一步加強和規范執行工作的若干意見、人民檢察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深化財政、金融和投資體制改革,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印發銀行業監督管理法關于完善和推進地方部門預算改革的意見等。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頒布國有資產法,出臺推進國有企業貫徹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的意見等規定。
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深入開展。各級黨委、人大、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緊緊圍繞《工作規劃》的部署,大力推進反腐倡廉法規制度建設。目前,各法規制度門類中具有基礎地位、起到骨架與支撐作用的主干性法規已經具備,與主干性法規相配套的法規制度已經體系化。截至2012年8月,中央和國家機關制定反腐倡廉相關法律法規制度775件;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制定反腐倡廉相關地方性法規和文件規定1538件。在加強反腐倡廉教育方面,印發關于加強領導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見、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的意見等。在強化黨內監督方面,頒布黨內監督條例、巡視工作條例、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規定、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等。在規范廉潔從政從業行為方面,印發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若干規定等。在違紀行為懲處方面,頒布實施修訂后的黨紀處分條例及一系列配套解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一系列配套規章等。在反腐倡廉國家立法工作方面,修改行政監察法,出臺刑法修正案(六)、(七)、(八),頒布反洗錢法等。制定出臺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政府采購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一系列與防治腐敗相關的法律法規。
反腐倡廉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不斷完善。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逐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完善組織協調機制,印發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規定,制定形成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牽頭單位和協辦單位工作合力的意見等。完善檢查考核機制,制定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檢查辦法,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黨委的領導下,建立了年度自查、重點抽查等監督檢查機制。完善責任追究機制,修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印發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等。
開展調研,總結經驗
深化懲防體系建設規律性認識
五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在貫徹落實《工作規劃》的實踐中注重開展調查研究,梳理總結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查找問題和不足,進一步深化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規律性認識,為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打下基礎。
2011年5月,中央紀委組織召開了調研工作部署會,組織31個省(區、市)、35個中央和國家機關懲防體系建設牽頭單位、中央紀委監察部有關室進行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調研工作,形成了一批高質量的調研報告,反映了各地區各部門的有效做法和新鮮經驗。比如,浙江省推行整體構建、行業構建、專項構建、聯合構建和科技促建的“4+1”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模式;江蘇省積極構建以反腐倡廉教育機制、權力運行監控機制、預防腐敗工作機制、糾風工作長效機制、懲治腐敗工作機制等“五個機制”為支撐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模式;國家稅務總局努力構建符合稅務系統實際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1+4”工作框架等。
經過8年的實踐探索,中央紀委于去年9月召開了全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會議,總結深化了規律性認識,形成了重要共識: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牢牢把握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正確方向;必須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放到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和黨領導的偉大事業的大局中去謀劃、部署和推進;必須堅持治標和治本兩手抓、懲治和預防兩手硬,增強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整體性、協調性;必須堅持完善體制機制制度,提高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必須堅持改革創新、與時俱進,始終保持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生機活力。
加強檢查,督促整改
確保《工作規劃》部署任務的落實
五年來,各級黨委、政府和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實事求是、依紀依法、客觀公正、科學嚴謹、注重實效的原則,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相結合,充分發揮檢查的導向、促進和保證作用,總結經驗、查找問題、分析原因、督促整改、推動工作。
2009年,中央紀委制定下發了《關于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檢查辦法(試行)》,對檢查內容、檢查方式、檢查結果運用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2010年、2011年,中央紀委連續兩年會同中央和國家機關任務牽頭單位,組織各地區各部門開展自查工作。各地區各部門按照統一部署,對貫徹落實《工作規劃》實施辦法和年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查,重點檢查落實工作責任、完成部署任務、取得實際成效以及存在問題和整改推動工作等情況,填報自查表,并提交年度工作報告。在自查的基礎上,中央紀委組織檢查組對12個省(區、市)、18個中央部門、8家中央企業和4家金融機構進行了重點抽查,對10個中央和國家機關任務牽頭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實地察看、專項調查和隨機詢問等方式,重點檢查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檢查結束后,中央紀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領導小組匯總分析了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的檢查結果,形成了全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情況年度綜合分析報告,并向被檢查單位反饋了檢查結果,指出存在問題,督促改進工作。
為確保2012年底前《工作規劃》各項任務的落實,今年初,中央紀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國家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法制辦等11個中央和國家機關未完成的任務進行了重點督察,認真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今年5月,中央紀委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門組成2個調研組分赴山東、吉林、河南、陜西等地對懲治貪污賄賂犯罪法律執行情況開展聯合調研,對4省懲治貪污賄賂犯罪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對策和建議。
目前,中央紀委監察部正在認真貫徹落實胡錦濤總書記“7·23”重要講話精神,會同有關方面研究起草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下一個五年工作規劃,以各項工作的實際成效迎接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戴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