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樹林: 嚴格執行“誰損毀,誰復墾”原則
近日,龍巖網友在“有話捎給蘇省長”欄目中留言稱,因古武高速公路建設,武平縣村里百畝良田遭破壞。蘇樹林省長對此作出回復,承建方應按照“誰損毀,誰復墾”的原則,嚴格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據網民留言稱,中鐵二十二局因古武高速公路建設租賃武平縣村里良田百畝,卻私自改變耕地用途,在耕地上興建了大型的碎石場、拌合站、加工場等,并鋪上二十幾公分厚的水泥地板,使農戶無法復墾,怨聲載道。
蘇樹林省長在回復網民留言時表示,根據《土地復墾條例》(國務院令592號令)有關規定,生產建設活動毀損的土地,按照“誰損毀,誰復墾”的原則,由生產建設單位或者個人負責復墾。同時,武平縣政府在施工結束后將督促施工單位嚴格履行土地復墾義務。
據調查,網民反映的古武高速公路建設乃2011年3月經國土資源部批準的武平縣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該工程分為A1、A2、A3、A4、A5五個標段進行建設。2012年4月,A4標段項目因施工需要臨時租用中山鎮上嶺村農民集體土地,與有關農戶簽訂《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租期3年,且在合同簽訂后將租金及復墾費一次性支付給了相關農戶。
實習編輯:段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