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積分入學政策公布 購房時間能"抵"暫住年限
相關報道:
廈門2015年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政策擬4月16日起登記報名
昨日下午,廈門市教育局召集各區教育部門的相關負責人,對2015年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下簡稱: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的政策進行解讀。記者了解到,廈門市各區將繼續貫徹落實《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暫行)》,結合本區的區情,在暫住時間認定、社保繳交年限計算等方面有一些變動。
值得提醒的是,預約登記報名時間由去年的5月6日至16日提前到4月16日至30日。
政策:積分入學總分110分
據了解,今年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政策還是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通知》(廈府〔2014〕65號)規定,隨遷子女申請在廈門市接受公辦義務教育的適齡隨遷子女父(母)必須符合下列入學條件:一是隨遷子女父(母)在廈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我市社會保險的年限達1年(含1年)以上,其中,申請在思明區、湖里區參加積分入學的隨遷子女父(母)在廈務工、連續暫住和最近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要滿2年;二是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或者雖違反計劃生育政策,但已接受處理的也可提出申請。
根據《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暫行)》規定,整個積分計算體系包括基本分30分、實際工作生活積分70分和附加分10分等三部分,符合基本入學條件的給予30分的基本分。實際工作生活積分主要包括工作積分和生活積分。其中,工作積分36分,對暫住且務工年限超過基本條件年限要求,每多一年得2分,不超過12分;參加我市社會保險每多一年得4分,不超過24分;生活積分34分,對購置商品住房且占房屋產權比例50%以上的給20分,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給5分,務工和暫住在同一行政區的給9分。附加分主要是鼓勵父母雙方均在廈門,以一方作為主申請方計算積分,另一方暫住且務工的年限按每年1分、參加社會保險的年限按每年2分計算積分,但不超過10分。
變化:各區針對實際情況調整
今年,廈門市各區將繼續貫徹落實《廈門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積分入學辦法指導意見(暫行)》,在保持政策的嚴肅性和延續性的基礎上,結合本區區情,在暫住時間認定、社保繳交年限計算等方面適當采取一些靈活措施。具體變化詳見各區的實施細則。
值得家長們注意的是,根據本學期工作安排,預約登記報名時間由去年的5月6日至16日提前到4月16日至30日。
日前,依托“I廈門一站式惠民服務平臺”開發的“積分入學在線申請服務系統”,已經在集美區試點開發成功并進入測試階段,申請人可通過實名認證方式登錄該網站,在線提交積分入學申請材料,查詢資格審核信息和入學積分明細,填報入學志愿。各區教育局也會結合區情利用該系統實施隨遷子女積分入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