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閩受理消費者投訴8萬多件 微信網購糾紛增多
福州新聞網3月11日訊 記者昨日從省消委會獲悉,2014年度全省各級有關部門共受理消費者投訴86481件,同比增長9.53%;共解決81371件,為消費者挽回損失16359.77萬元。其中,家用電子電器類消費糾紛依然位居前列,交通工具類和服裝鞋帽類投訴量增幅明顯。
省消委會有關負責人介紹,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中,通訊類產品以及計算機類產品投訴位居前列。計算機類產品的投訴中,消費者反映的問題集中在新購買的電腦出現質量問題、電腦的配置與宣傳不符、“三包”期內電腦出現故障維修多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等方面。“不過,雖然近5年來家用電子電器類消費投訴量有升有降,但占投訴總量的比重呈逐年下滑趨勢,從2010年的22.26%下降到去年的12.17%。”上述負責人稱。
此外,汽車類和服裝鞋帽類投訴量也居高不下。統計數據顯示,緊隨家用電子電器類投訴量后的便是交通工具類和服裝鞋帽類,投訴量同比增幅明顯。去年,全省交通工具類投訴7299件,占總投訴量的8.44%,同比增長30.43%;服裝鞋帽類投訴6268件,占總投訴量的7.25%,同比增長25.69%。
據介紹,汽車類消費投訴主要集中在簽訂合同容易退還定金難、新車質量問題、車輛售后服務無法保障,以及商家承諾幫助貸款實則無法兌現等糾紛上。對于汽車類消費糾紛問題,上述負責人稱,《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于2013年10月1日施行,消費者應及時學習和掌握相關規定,便于需要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在購車時要多方了解汽車方面信息,不要輕信銷售人員的一面之詞。簽訂合同時更要仔細閱讀合同條例,一發現有不明之處及時指出。此外,在購買或維修過程中要向對方索要發票及相關票據。
“去年,微信、網購等新型營銷模式引發的消費糾紛也在增多。”上述負責人透露,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規定,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費者的承諾的,應當履行承諾。網絡交易平臺提供者賠償后,有權向銷售者或者服務者追償。但一些經營者通過微信、微博發布促銷廣告或“點贊”活動卻不兌現承諾。
記者還了解到,從去年消費者投訴的服務類型看,電信服務類投訴量位居首位,達10288件,占比11.9%。此外,生活、社會服務類投訴9140件,占10.57%。
(福州日報記者 王玉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