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醫療事故罪”:誰將李建雪推上“被告席”?
死亡
無論對死者陳燕芳的親人,還是對曾經的醫生、而今的嫌犯李建雪,2011年底與2012年初的更迭之際,都是不堪回首的“黑色跨年夜”。一條鮮活的生命,在那晚倏忽而逝。轉眼間,兩個家庭幾近塌陷。
相關記錄顯示,懷胎已近40周的產婦陳燕芳在2011年12月28日入住長樂市醫院婦科病房待產。她入院當天便回家過夜。第二天回院做了抽血、驗尿、B超、心電圖等相關檢查后,再次自行離院。
陳燕芳的經管醫生吳某,在29日下班輪休前,既未自己關注,也未交代接班醫生代看,更未繼續跟蹤過問。陳燕芳檢驗報告單上“紅細胞壓積43.8%、纖維蛋白原5.76、白蛋白21.4、尿蛋白3+”的檢驗結果異常無人知曉。“到31日我接班時,中間已隔兩個醫生。沒人跟我交接陳燕芳的情況。”李建雪告訴北青報記者。
當晚9點24分,因宮縮下午返院的陳燕芳側切順產一健康女嬰。據李建雪描述,當晚約9點40分,她接護士報稱陳產后出血較多。趕到發現其宮縮欠佳,便據當時總出血量700毫升,給予促宮縮、補液等治療。
見陳宮縮轉好仍有持續性出血,李建雪匯報上級醫生,發現陳軟產道裂傷,李建雪又配合上級醫師進行修補;并請產科值班醫生幫開400毫升取血單及400毫升輸血醫囑,并找家屬簽了輸血風險單。
其間產婦出血較多,上級醫生決定給予產婦輸血800毫升、輸液3700毫升。李建雪在備血單和輸血單上,將原來400毫升的4直接涂改成8……
22點50分,修補手術結束,出血基本止住。23時,開始輸血。上級醫生離開產房前,囑李建雪再觀察兩個小時,待生命體征平穩推回病房。
1月1日凌晨1時許,李建雪發現陳尿量偏少,便讓護士推了一針速尿劑。半小時后李建雪發現陳尿量仍未增加,電告上級醫生。上級醫生指示她加大補液量1500毫升。2點整,李建雪發現尿量增加300毫升。
凌晨2點20分左右,輸血800毫升結束,且已補液近4000毫升,李建雪交代產房護士再行觀察、值班護士一級護理,然后回醫生值班室。
凌晨2點45分,護士將陳送回病房。這時患者發冷打顫,護士監測她生命體征出現變化,但未匯報。40分鐘左右后,護士才打電話告知。李建雪趕到后發現陳精神煩躁,有生命危險,便立即電告上級醫生。上級醫生又通知三線醫生及內科會診,組織搶救,但為時已晚。3點40分許,陳脈搏消失。4點30分宣告陳死亡。
應對
在時過境遷近40個月后,被取保候審的李建雪,談起事發那天經過,仍在反思:“如果我當時遵循病歷書寫規范‘涂改’記錄,家屬的疑慮能否消減些?情緒會不會穩定些?”
陳燕芳死后,家屬對醫院的診療及施救過程存在重重疑慮:產前化驗報告若及時發現應對,改行剖宮產能否避免大出血?產婦變癥后的40分鐘護士如未耽擱,搶救能否奏效?醫院血庫存血為何不足?醫生是否偽造輸血記錄?醫護人員有無脫崗瀆職?
李建雪向北青報記者證實,自己沒有遵循修改病歷須保證看清“原底”的規矩,讓本就懷疑產婦大出血后輸血不足的家屬誤為篡改。
北青報記者查閱得知,從2010年3月1日起,醫療機構開始施行衛生部的《病歷書寫基本規范》(以下簡稱《規范》),要求“醫方書寫病歷必須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出現錯誤要在錯字上畫‘雙線’于原址,并保持原記錄清晰、可辨”。目的就是醫療糾紛產生時,讓互信喪失的醫患雙方有案可稽。
雖然事后家屬通過盤查血袋及輸血底單消除了懷疑,并經監控錄像證實沒有醫生脫崗;但最初的疑竇仍然點燃了憤怒。家屬在第一時間搶奪病歷、封存電腦,個別人還對醫生施以拳腳……
婦產科醫生劉惠彬說,當天上午,一些身著便衣、自稱長樂市公安局刑偵警員的人,進入長樂市醫院詢問。剛值完24小時連班又加班4小時的她,也被從家中召回做筆錄。“公安正式記錄的報案時間是元月一日中午12點,陳燕芳的丈夫做報案筆錄時間12點15分。在此之前已有3個人做了筆錄,分別是助產士林琴11:40,產房護士長陳華11:55,死者家屬陳麗景11:57。家屬還沒有報案,警方就介入,你覺得這正常嗎?”在中國醫師協會法律部主任鄧利強看來,“外力”干預此案的痕跡遠不止這一點。
作為給李建雪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師,鄧利強告訴北青報記者,第二天,長樂公安便對此案刑事立案。而此時,連醫療事故鑒定都還沒有做,醫院到底有沒有、有多少責任全是未知數。“醫療事故罪構成的前提是‘嚴重不負責任’,最高檢和公安部關于‘嚴重不負責任’的釋義是:擅離職守;無正當理由拒絕對危急就診人實行必要醫療救治;未經批準擅自開展試驗性醫療;嚴重違反查對、復核制度;使用未經批準使用的藥品、消毒藥劑、醫療器械;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明確規定的診療技術規范、常規;其他嚴重不負責任的情形。對照來看,李建雪哪一條都夠不上。”
在長樂市醫院時任負責人看來,是死者家屬的“名人”背景起了作用:其父是身價上十億的著名企業家、福州市人大代表,公公是政府官員,丈夫又是警察。“市領導和衛生局領導很快趕到醫院,我們做的只能是配合。想著既已刑事立案,就等法醫尸檢來確定責任吧!”
令老院長一干人沒想到的是,最初主動提出要做尸檢搞清死因的家屬,不知何故又放棄尸檢;這讓“壓力山大”的醫院感到喘不過氣來。據與李建雪同在醫院供職的丈夫黃睿透露,“家屬可能咨詢了‘專家’,尸檢未必能得到有利結論,于是提出‘暫緩。
在家屬向警方提出“暫緩”尸檢后三天,長樂市醫院請三位省內醫學專家,對患者死因做“個案內部討論”;而這份“會議記錄”,北青報記者從知情者處獲悉,對后來李建雪案的走向,起到舉足輕重的作用。
在形成于1月17日的會議記錄上,北青報記者看到:主持會議的市內專家提出要“同舟共濟”,省內專家回應“醫(療)糾(紛),口徑一致”;在分析產婦死因與醫院救治間關系時,有專家提出“羊(水)栓(塞)套不上,產后出血是存在的”;“肺栓塞比羊栓強”;“無按羊栓搶救,故不能套羊栓”;“套肺栓塞、靜脈血栓癥”等。
“套”的字眼,無疑讓事后通過關系拿到這份“醫醫相互”鐵證的家屬,印證了此案在福建省內會“被操作”的擔心。此前的法醫尸檢請求中,家屬曾明確表示,“由于對福州市醫學會組織的鑒定不信任,要求福州市刑偵支隊聘請福建省外的國家級人才庫專家進行解剖檢驗尸體,查明死因,進行刑事及醫療事故技術鑒定。”
而這則“個案內部討論記錄”,后來也成了家屬刑事控告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