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機關曝光 三類信用卡營銷行為不規范
隨著大眾消費模式的日漸多元化,金融支付模式也在不斷推陳出新,如基于信用卡發展起來的理財、保險、分期付款等衍生業務,正成為商業銀行一個新的利潤增長點。在這樣的背景下,各家銀行紛紛在信用卡業務上“跑馬圈地”。
廣東銀監局對廣州地區銀行擺攤營銷信用卡行為進行了暗訪檢查。暗訪的范圍主要包括,商業銀行在營銷信用卡的擺攤布點情況;營銷人員有無佩帶所屬銀行的標識,并出示載有本人姓名、所屬銀行、客戶投訴電話等相關信息的名片;有無現場收取申請表;有無在未激活卡片前贈送禮品;有無落實親見親簽;有無提示收費政策和用卡風險;是否允許無條件辦理學生卡等。
經過檢查發現,商業銀行信用卡營銷過程中存在三類不規范行為。
一是未經批準在營業網點外從事推介活動。據了解,銀監會明確規定銀行從事外部營銷業務應向所在地銀監會派出機構報告,但暗訪發現個別銀行并未就擺攤營銷信用卡進行事前報告。
二是現場收取申請材料。銀監會規定銀行外部營銷活動“不得收取已經消費者填寫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的申請文件”“銀行產品和服務的每個處理環節必須在經監管部門批準的銀行固定場所內完成”,但暗訪發現,相關銀行在現場收取信用卡申請表。
三是超時租用攤位。如某銀行長期租用地鐵站內場地作為信用卡營銷點,違反了銀監會關于“外部營銷場所不得長期持續存在,攤位使用或租用時間一個季度累計不得超過15天,連續使用或租用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的規定。
警惕發卡前端風控不嚴導致信用壞賬風險
央行發布的《2011年第二季度支付體系運行總體情況》顯示,今年以來信用卡發卡量增速有所放緩,但信用卡壞賬風險卻在增加。截至今年6月末,信用卡發卡量已達到2.57億張,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償還信貸總額99.29億元,較第一季度增加17.22億元。
廣東銀監局有關負責人說,各銀行機構要迅速開展自查自糾,避免信用卡營銷不慎而使消費者權益受損。銀行必須進一步規范信用卡外部營銷行為,并加強發卡前端的風險控制。
廣州證券金融分析師俞沖認為,銀行出于占領市場的需要不斷拓展信用卡發行空間,但往往忽視了發行審核、賬款催收等環節的管理,近段時間出現的部分消費者個人信息被盜用、發卡行遭遇犯罪分子惡意透支等情況說明,加強發卡前端管理很有必要。
記者從廣東銀監局獲悉,9月份將再次對信用卡外部營銷行為深入開展暗訪,對暗訪中仍然發現問題的銀行,將依法采取罰款、暫停發卡業務等監管措施,切實保證消費者的用卡權益。
來源:新華網廣東頻道 編輯:馮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