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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廣州2月2日電 (索有為粵紀宣)廣東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亂”督察隊2日通報查處公路違紀違法問題,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多名民警濫用職權、受賄并充當“保護傘”受查處。
據悉,督察隊去年以來重點查處涉路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查處在公路上亂設站(卡)、亂罰款、亂收費等不正之風和利用行政執(zhí)法權貪污受賄等違紀違法問題。
通報稱,經查,佛山市交警支隊高速大隊原大隊長張粵軍、二中隊原中隊長鐘志江等與南海區(qū)大瀝汽車客運站工作人員勾結并充當“保護傘”,在春運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法扣留超載核定人數20%以內的客車,交給大瀝客運站轉運并強行收取高額轉運客程費近560萬元。同時,張粵軍、鐘志江等還分別受賄20萬元、18萬元。
此案9名涉案人員中有7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6人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其中,張粵軍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鐘志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
此外,督察隊還通報了清遠市交警支隊市區(qū)大隊機動中隊原副中隊長朱廣勝、石角中隊原副中隊長劉耀清長期為超載車輛通風報信逃避查處案,廣東徐聞港航控股有限公司海安港務分公司危險品查堵隊班長唐小灣擅自放行涉嫌違規(guī)過渡車輛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