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7日),國家統計局在其官網公開2011年部門預算,以下為詳細內容:
關于國家統計局2011年部門預算的說明
按照預算管理的有關規定,統計部門實行綜合預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預算中。統計部門2011年預算編報范圍包括國家統計局在京各行政事業單位、地方各級(省、市、縣)統計局及所屬事業單位、國家統計局直屬各級(省、市、縣)調查隊,共78個二級預算單位、721個三級預算單位、近4000個基層預算單位。
一、2011年收支預算總表的說明
(一)2011年收入預算總計320225.14萬元。
1.財政撥款收入278560.69萬元,指中央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單位經營收入1760萬元,為所屬事業單位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主要為國家統計局機關服務中心、中國統計信息服務中心、中國經濟景氣監測中心等三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營收入。
3.其他收入28286.49萬元,指“財政撥款收入”和“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為直屬各級調查隊的地方財政撥款收入,用于代管的地方編制人員的費用以及接受地方委托調查任務費用。
4.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33.72萬元,為中國統計信息服務中心使用以前年度累計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度收支差額的資金。
5.上年結轉11584.24萬元,為統計部門延續性、跨年度項目以及大型普查項目結轉本年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2011年支出預算總計320225.14萬元。
1.一般公共服務295390.09萬元,包括統計部門保障機構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指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以及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辦公設備購置費等日常公用經費方面的支出)以及開展常規統計調查工作、專項統計工作、專項普查活動以及統計信息化建設等項目支出。
2.外交572.6萬元,指按規定向國際統計組織繳納的會費以及向國際統計組織捐贈的支出。
3.科學技術1001.65萬元,指統計部門進行統計研究、統計技術開發和社會公益研究等方面的支出。
4.社會保障和就業2744.08萬元,指統計部門離退休人員工資、津補貼及為離退休人員提供管理服務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8962.38萬元,指統計部門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包括住房公積金、提租補貼、購房補貼。
6.結轉下年1554.34萬元,指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