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兩會會期過半,立法法修正案(草案)進入審議階段。會場上,廣西代表紛紛獻計獻策;廣西日報的法人微博上,網民也對這部同我們生活密切相關的“管法的法”給予高度關注。網友認為,立法法的修訂完善了立法過程中有法可依的環節,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具體實踐。
【博文】總理說:有權不可任性!今年兩會,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請全國人大審議。《立法法》即“管法的法”,這么“高大上”的法律,跟你我有什么關系?有的地方突然發布限購命令,讓你措手不及?……這些事兒,都會隨著立法法的修訂而變得規范。你怎么看?
【評論】西川卓颯:依法治國,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法之所以為法,自然意味著公平正義的準繩,那么,怎樣立法,立什么樣的法,應是依法治國的基礎。因此,立法也不可任性。為立法法的修訂點贊!
【評論】李梓嫣49014:依法治國,立法法修訂跟我們每個人都有莫大的關系。讓法治替代權力來主導社會秩序,不僅是社會一大進步,也是中國法制化管理更趨健全的重要歷程。
【評論】劉小北想要變金魚:制訂一部良法必須事先要充分聽取民意。修訂案通過的話,應該會對那些“閉門造車”的做法起到約束作用。
【評論】亮劍_198:應該提醒的是,“釋法”也相當重要。今年兩會有廣西代表建議加強對“兩高”司法解釋的審議監督,完善地方立法的授權機制。對此我要贊3200遍!這是一位清醒而細心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