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日,香港進入第二屆特區政府施政期,由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主導的“高官問責制”,揭開了特區行政體制改革的歷史一頁。所有司局長職級由公務員職位改為由行政長官任命,以合約方式聘任,并須為過失負政治責任。 圖為2002年8月26日-29日,香港特區政府為1.4萬名公務員舉辦“亞洲國際都會卓越政府”管理研討會。此次研討會的目的是為了讓公務員深入了解全球性競爭及香港所面對的挑戰和機遇,以協助香港成為亞洲國際都會。 新華社發
來源:新華社 編輯: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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