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國稅局和石家莊國稅局調查發現,A公司在從關聯方(M集團)進口原材料和向關聯方出口產品兩方面,存在“轉讓定價”行為:通過高價從M集團進口原材料,加工產品后,低價出口給M集團?!耙桓咭坏汀?,降低了A公司的利潤,也使相應的稅收減少了。2008年12月,A公司向稅務機關補交應納稅額4375萬元。
朱廣俊說,因為維爾京、開曼等離岸地沒有稅收,因此,通過高買低賣的方式,把利潤做到離岸公司,把虧損留給國內公司,這就避免了國內的增值稅等。
2007年,國家統計局“利用外資與外商投資企業研究”課題組,完成的一份研究報告表明,在所調查的虧損外商投資企業中,約三分之二為非正常虧損,這些企業通過“轉讓定價”等方式避稅達300多億元。
“信箱公司”是另一種普遍運用的手法。
所謂“信箱公司”,就是注冊一家離岸空殼公司,通過文件的操作,來達到避稅的目的。
商務部研究員梅新育對《中國經濟周刊》記者講了這樣一個案例。某國內公司在英屬維爾京群島注冊一家公司,從事電器零件生產業務。實際的生產業務放在中國,單位成本價在5美元,并以十分近似的價格賣到維爾京公司。然后,再以近似7美元價格賣給美國公司,美國公司再以7美元的價格賣給國內。
整個買賣過程只是在賬面上走一遍,并不實際發生。但是中國和美國兩頭的收入所得都近似為零,這樣兩國的增值稅就無法收取了。而維爾京免征所得稅,該公司全球納稅總額由此大大減少,節省了經營成本。
在2010年12月1日以前,我國對外資減免企業所得稅的“超國民待遇”沒有取消時,很多國內資本蜂擁去開曼、維爾京等地設立離岸公司,后再以“外資”的身份回到國內,享受“外資”待遇。
政府為鼓勵出口而設置的“出口退稅”等優惠措施也往往被離岸公司“冒領”。一些企業利用“假出口”來獲取稅收優惠,辦理相關出口手續后,把貨物運到公海上,然后又運回國內,再辦一個海關的進口手續,就獲得了免稅待遇。甚至有些企業,貨物都不運到公海上去,直接放在國內的一些保稅倉庫里面,辦了相關的出口手續后,就獲得了退稅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