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稅逼宮北京現大戶型拋售潮 中介:三環內沒啥影響]
[房產稅試點城市房價上漲 新增試點或首選中東部]" />
改革:房地產稅的整體調整
“房價已經負擔了多少稅負?”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楊志勇提出疑問,“根據調查,購買商品房自住的群體承擔的稅負最重。”與房地產相關的5大稅種:房產稅(對城鎮的經營性房屋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和契稅10年來增長迅速。這5種稅從2003年的900多億元,上升到2012年的1.01萬億元,增長1022%。5個稅種收入合計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從2003年的4.5%,提高至2012年的10.1%。
《決定》中提出的“適時推進改革”為房地產稅的整合提供了新的契機。例如“轉讓所得嚴格按20%征個稅”等規定能否在整個稅制調整中“改頭換面”,以“組合拳”的方式對稅收進行合理的增減令人期待。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認為,在中國經濟社會轉軌過程中,稅制改革無可回避,且會帶來正面效應。中國直接稅比重過低的問題已不容輕視,而房產稅改革是漸進提升直接稅比重和配套改革的一部分,可以優化中國稅制發展。中國市場經濟所需的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在1994年框架建立后,至今還有很艱巨的深化改革任務,主要是由于省以下分稅制改革一直沒到位。若要把改革逐步推進到省以下,就不可能繞過地方稅體系的建設,這也需要房產稅制度建設。
“‘營改增’后營業稅將走向消亡,房地產稅逐步成為地方財政收入支柱,這是長期趨勢,也是房地產稅的首要功能。當然,房產稅要成為地方財政主體稅種,首先要把配套制度建立起來。平抑房價不是征收房產稅的主要初衷。”劉劍文說,“我是積極支持把存量房納入房產稅征收范圍的。如果一些人手上有五六套房,征稅的時候又要回避這個‘存量’,那房產稅還怎么發揮緩解分配不公的作用呢?重慶、上海兩地試點的時候可以不考慮存量房問題,但如果立法,將意味著推向全國,怎樣處理存量房就是一個必須面對的問題。”
有些人疑惑,購房款中已經支付了一次土地出讓金,再對房屋征稅,會不會存在重復征收的問題。劉劍文解釋說,土地出讓金作為出讓土地使用權時的租金,和針對保有環節的房產稅并不在一個環節上,二者性質也有所不同。房產稅的征收要充分考慮到社會的接受程度和承受能力,這就需要廣泛的討論和參與,也恰恰能夠體現出立法主導推行房產稅相對于行政主導的好處。
尤為重要的是,房產稅立法的同時,房地產業的其他稅費也會隨之調整,“尤其是一些交易環節稅種,如營業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稅種將可能不再征收。”劉劍文說。
房產稅成功地吸引了公民關心公共財政的目光,但在一雙雙眼睛的注視下,其立法和推進稅制改革的過程并非一馬平川。關于其利弊和可行性的爭論從未停止。正如楊志勇說的那句玩笑話:要讓中國好下去,趕快征收房產稅;要讓中國壞下去,趕快征收房產稅。(記者 楊杰 實習生 李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