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寶山區建交委相關負責人對此的回應是“并未接到過這類申報”。不過,據這位負責人透露,區政府有關部門已就此情況展開調查。
公共場所監控設備缺管理法規
“這些探頭采集的數據到底派什么用場?如果只是實驗,那數據最終會統一銷毀或予以保密嗎?”采訪中,多位市民提出這樣疑問。不少網友希望管理部門應盡早做出處理,并公布調查結果。
的確,一家企業把大批探頭裝到路面上拍攝過路車輛與行人,自然會引起不安。要知道,即使是警方用于交通管理的電子警察,在投入使用前也需要向公眾公示。
近年來,隨著城市硬件不斷升級,街頭的監控設備也越來越多,成為案件偵破、維護治安、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但記者了解到,至今仍沒有一部針對監控設備的管理法規,對于街面探頭的管理,仍處于粗放狀態。
現在的街頭,有的探頭歸交警管,有的歸派出所管,有的歸小區管,有的歸社會單位管。這也是讓大家感到不安的原因:探頭的安裝和管理應當有規則,否則容易產生管理漏洞。一旦泄露他人隱私,被別有用心者利用,誰來擔責?
這種擔憂并非無的放矢,此前就曾發生過高速探頭拍下不雅照片在網上公布的事件。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也有明確規定,偷窺、偷拍行為是違法行為,輕者罰款,重者拘留。
從這個角度來說,有關管理部門應該盡早向公眾作出說明,而不是只由企業出面解釋,這樣才能更好化解公眾疑慮。同時,針對公共場所監控設備安裝和管理,也應盡快建立起法規或管理制度,讓這一城市管理的重要臂助,有序運行。(記者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