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行騙者已觸犯法律
對于此次假幣行騙,四川論道律師事務所律師周雪松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十三條:明知是偽造、變造的人民幣而持有、使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的處罰。
同時,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對于此次事件,周雪松認為,雖說行騙金額小,不過行騙者已經觸犯了法律,可由公安機關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萬元以下罰款。騙人者良心何在?!
@“駐足瀏芳”:看著他無奈痛苦的表情,我真為騙子感到羞恥。因為善良,因為信任,所以騙子三次欺騙了他。欣慰的是市民并不冷漠,紛紛解囊相助。說明即使在寒冷的嚴冬,如果心里有了陽光,就會溫暖他人。
@“瀘州佩佩”:300塊是個很小的數目,卻將帶給這個日出而作的貧苦家庭多大的傷害。在強烈的譴責之后,更應該好好思考,“我”如何在社會公德面前做得更好。
@金黃色充滿著麥香的yang光:用假錢的三個畜生,你們這輩子能心安嗎?
@唐寧兒呢:看到這樣的事情差點哭了出來,真心希望不要欺負善良的人,這么冷的天,大爺真的不容易。
記者手記
愛的匯聚 溫暖冬日
人群中的柚子爺爺,收到300元假鈔后,表情顯得格外凄苦,圍觀的市民為之感到同情、可憐。騙子無情人間有愛,大家自發組織買柚子,并為其遞上不同金額的紙幣。這個冬天,因為這次愛的匯聚,溫暖了葛大爺,溫暖了冬日的酒城。(華西城市讀本記者雷朋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