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牢頭獄霸參與毆打
與莫有文一樣,何建云的羈押之旅,也沒能在陽朔縣看守所走完。2013年12月10日,他因盜竊罪被判服刑8個月、罰金1000元。根據規定,判決后余刑不滿一年的,本可享受“留所”待遇;但只剩5個月刑期的他,在“莫有文風波”后,被轉到了臨近賀州的鐘山監獄。
何建云家住陽朔興坪鎮古皮寨何家村,去年夏天,剛刑滿出獄。不久,他又因在“日頭火米粉店”偷盜680余元被抓。按其大哥的說法,33歲的弟弟多年來在里面“混混出出”,光是寄到家里的司法文書、警方通知,“摞起就有一沓,有時我們干脆扔到村里不去取”。
作為“幾進宮”的“前輩”,何建云除了“身板”壯實、性情蠻橫外,據其哥透露,他還有吸毒史,發起癲來,下手極重。
外號“炭頭”的蘇紹勤,是陽朔白沙鎮遇龍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被抓。相比莫有文,他也是早入所5個月的“老資格”。
11月8日,莫有文被刑拘后,先后與6月18日“進來”的蘇紹勤、9月13日“進來”的何建云同居“一籠”,沒見過“世面”的莫有文,很快成了他們的“出氣筒”。
北青報記者向知情人士核實了同監先后多人毆打莫有文的過程,尚無證據顯示是經看守授意的結果。
知情者說,虐待莫有文,一方面是出于這些人的欺人本性,另一方面就是他們對莫有文“看不順眼”。除了“不會講話”,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做工極慢,被視為影響監舍工效的“拖油瓶”。
根據相關規定,看守所里在押犯人都要參加相關勞動。莫有文所在的監舍,負責手工制作塑料工藝花。而常年靠背樹、扛磚賣苦力掙錢的莫有文,做起細活很是笨拙,影響了以監舍為單位計件的“效率”。
之所以在轉入八監舍后繼續遭到何建云迫害,是因為,何認為他“抱病”實為“裝病”,大家被“不勞而獲”的他害得工作指標完不成。
據悉,因對莫有文施暴,何建云目前涉嫌“故意傷害罪”,正被公安立案偵查。
對此,他的家人還不知情。“過不多久,他就能回來了!”離開何家時,他的大哥這樣告訴北青報記者。而此前,他對弟弟的最后消息來自春節前鐘山監獄的電話:“你弟患肺結核病重,你們盡快來看。”
涉事檢察院曾獲全國先進
知情者告訴北青報記者,根據規定,陽朔縣看守所設有晨操報告制度,每個在押人員必須出舍參加晨操。據悉,從12月10日有被打錄像起,直至16日被發現“意識障礙”送至醫院,在四監舍和八監舍,莫有文都有未出勤晨操的情形。這意味著,無論此間他帶傷出操,還是之后臥床不起,只要有人認真履職,都不會持續被打,耽擱救治,最終至“多器官功能衰竭”身亡的地步。
在2011年3月,陽朔縣檢察院曾從全國3186個基層檢察院中脫穎而出,被授予檢察系統最高榮譽“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稱號。負責監所監管的駐所檢察室,更是在2007年和2011年,兩度被最高檢授予“一級規范化檢察室”稱號。
媒體相關報道稱,其先進經驗包括“通過先進設備投入,與看守所實現了‘微機聯網、動態監督’、監管信息共享;其駐所檢察官,每周至少深入看守所被監管人勞動、學習、生活‘三大現場’巡察一次;而其重點檢察的范圍,就是‘牢頭獄霸’及剩余刑期一年以上的罪犯,留所服刑等問題……由于他們一直定期對看守所進行安全防范大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多年以來,看守所未發生被監管人員非正常死亡、脫逃等重大事故”。
知情者說,真要落實了其中一項,陽朔縣檢察院的被監管人員非正常死亡“零”記錄,此次都不會被打破。
北青報記者在陽朔縣看守所看到,其門口懸掛的牌子,是一左一右兩塊:左邊為“廣西壯族自治區陽朔縣看守所”,右邊是“陽朔縣人民檢察院駐所檢察室”。看守所一樓墻體上,寫有“廣西監管”四字,二樓墻體上,注有“駐所檢察室”標志,樓上專設駐所檢察辦公室。
一個公安、檢察兩方監管的看守所,莫有文恐怕至死都不會想到,自己進了這道門,就再也走不出來了。
檢察院早有過“內部通報”
2月24日本報報道《在押嫌犯疑遭“牢頭”毆打身亡》后,桂林市公安局和桂林市檢察院均表示已成立調查組,正徹查此事。但自警方宣布2月15日介入調查至今,調查結果還未“出爐”。近日,又有新消息傳出:調查組已“升級”為政法委牽頭。
而此前宣布“待警方調查結果出來,將及時對外發布”的桂林警方發言人,在北青報記者就報道涉及相關事實與她核實時稱:“作為記者,對相關事件自行調查是你們的權利,公安的調查結果出來則要很慎重。你核實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這要等檢察院的調查結果。”
在整個調查期間,北青報記者先后兩次聯系桂林市檢察院采訪,對方均以案件尚在調查為由回絕。
本報報道見報次日,桂林市城郊檢察院一名廖姓副檢察長即帶隊到陽朔調查。
知情人士告訴北青報記者,因為監所內設有同步監控探頭,上述幾人對莫有文實施毆打虐待的過程全部“記錄在案”,調查誰打人其實并不困難,難就難在責任的“具體劃分”。
據知情者透露,其實,此事早在“外泄”前,當地檢察部門就已知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