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博介紹說,各地鄉鎮政府一般會采取兩種方式使用資金:一種為整村重建方式,將會對資金進行統一使用。另一種方式為群眾自建,將會直接發放這筆現金到戶。“也存在將補助資金以建材的形式發放給群眾進行民房自建的情況。”袁博說。
通報還稱,汪川鎮政府根據工程進度分別于2009年6月11日(撥付10萬元)、6月25日(撥付5萬元)、6月26日(撥付1.5萬元)向項目承建方撥付了汪川鎮郭山村3組22戶重建戶紅十字會補助款16.5萬元。甘肅省紅十字會提供了相關的財務憑據和銀行記錄。
針對有媒體報道存在將名為汪川鎮楊胡子灣村的汪川鎮郭山村3組22戶重建戶虛報為54戶的情況,通報會上也做了調查說明。
袁博說:“中國紅十字會援建天水市秦州區汪川鎮災后重建民房項目共計76戶,有一個叫老莊村的的確是54戶,并非楊胡子灣村。因此54戶應該指的是老莊村,而且確有其數。”
針對群眾認為當地鎮政府對紅會資金打了“白條”的說法,袁博稱,汪川鎮政府本意是向受援戶告知,紅十字會援助的每戶7500元已由汪川鎮政府撥付至施工方用于民房建設,問題的主要原因是汪川鎮政府對《救濟款(物)四聯單領據》的實際用途沒有給受援戶解釋清楚,而群眾對《領據》的用途不了解而產生了誤會,從而導致群眾理解為鎮政府給群眾打的“白條”。
來源:新華網 編輯: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