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響惡劣:混淆公眾視聽,挫傷群眾感情,損害國家形象
涉案人員王某某(女,27歲,河南人)是董如彬的粉絲,因仰慕其“正義敢言”,專程投奔成為其公司一員。
“上班第一天,董如彬告訴我,宣威市一家火電廠存在污染問題,讓我以村民的名義寫一篇文章,說火電廠污染與附近‘癌癥村’的出現有重大關系。”王某某回憶。
原來,云南某房地產老板在宣威的一處樓盤銷售不理想,歸因于附近一火電廠。2013年1月,董如彬獲知此事后,主動向該老板表示,自己有經驗,可通過炒作火電廠“污染”使其關停或搬遷。為形成轟動效應,董如彬起初提出炒作云南知名特產“宣威火腿”原料被該電廠污染而有毒。委托方認為太過分沒法采納,董如彬便設計實施了另一套方案——
第一步,指使公司總經理侯某(男,43歲,云南省昆明市人,涉嫌非法經營罪被批捕)帶人前往宣威市某村(所稱“癌癥村”),假冒有關部門工作人員對該村癌癥多發情況進行“調查”。
第二步,授意王某某假冒當地村民,憑空杜撰帖文《云南第一“癌癥村”是怎樣煉成的》,經董修改后發到網上。
第三步,董授意段某某從“專家學者”角度,將一篇關于火電廠污染的論文張冠李戴在該電廠身上,撰寫發布帖文《世界第一“癌癥村”形成的罪魁禍首》。
第四步,董安排公司職員購買多個“馬甲”ID,雇用“水軍”大量跟帖、評論。董還親自上陣,把帖文轉到自己的微博并發表攻擊性評論。據統計,董等人在網上發布類似帖文39篇,總點擊量超過15萬次,使“宣威火電廠致村民癌癥高發”快速升溫,形成輿論熱點。董如彬等人由此拿到10萬元“好處費”。
對此,宣威市衛生局出具證明證實:1979年以來至今,國家級相關科研機構組織各級專家持續監測并開展分析研究,結論為宣威肺癌高發與工業污染未見明顯關系。
警方表示,這次炒作只是董及其同伙所作的諸多案件之一。為獲取更大經濟利益,他們不斷突破法律和道德底線,通過惡意炒作大肆斂財。
2013年5月,云南某公司副總經理錢某因不滿法院對其一審判決,出資8萬元請董如彬惡意炒作,以期影響二審判決。董以委托人的原上司、已故的云南機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負責人劉某為“靶子”,在網上發布《云南航空界大佬之死:億萬家財盡付風流賬》等帖文,污蔑劉某之死是“春藥過量、馬上風”等,并無端質疑劉某生前有違法違紀問題。截至案發,董等人發布相關帖文9篇,被點擊91682次,對受害人家屬造成嚴重傷害。
對于這次炒作,董如彬的同伙都看不下去了。侯某在供述中說:“他的目的是為了收取錢財,活人也炒,連死人也不放過。”
警方介紹,董如彬為進一步提高所謂名望,想方設法迎合一些不良社會心態,在網上尋釁滋事,甚至不惜侵害國家利益和民族尊嚴。
2011年10月5日,兩艘中國船只在湄公河金三角水域遭遇襲擊,13名中國船員遇害。案件偵查、起訴和審判過程中,董如彬長時間在網上編造散布虛假信息,發表大量嚴重歪曲事實的言論。據不完全統計,該案發生以來,董如彬共編造傳播相關不實言論443條,僅其中5條虛假信息即被轉發4852次、評論4194條,點擊達31.5萬次,混淆是非、擾亂視聽、誤導公眾,導致公共秩序嚴重混亂,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炒作湄公河‘10·5’案件,沒有直接經濟利益,只是認為不能不發聲,因為云南主辦此案,自己是云南著名網民,這些言論能引起網民更多關注,提升本人知名度。”董如彬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