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保障擴面待遇提高
在社會保障加強擴面征繳方面,積極推進各項社會保障制度的整合、貫通,實現城市與農村、職工與居民、本市與外地等不同群體、不同區域之間的可銜接、可轉換。對私營企業、小微企業、勞務派遣單位和中斷繳費人員、適齡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實行更加有效的參保繳費政策,促進社會保障由廣覆蓋向全覆蓋轉變、由制度全覆蓋向人人享有轉變。全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618萬人,醫療保險參保990萬人,工傷、失業、生育保險分別達到335萬人、278萬人和750萬人。
待遇水平穩步提高。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居民基礎養老金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00元。居民醫療保險籌資補助標準由年人均300元提高到420元,建立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實施城鄉居民生育保險制度,生育待遇由人均700元提高到2500元。完善工傷預防與康復制度,工傷1—4級人員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等待遇與社會平均工資掛鉤增長,對進入托管中心的人員增加工傷保險繳費補貼。調整完善意外傷害附加保險制度,確保參保人員及時得到補償。
在管理服務水平方面,對基金運行、醫療保險網上實時監控,推動住院信息即時上傳和門診信息共享,將工傷保險納入監控范圍;在全市推行糖尿病、血液透析等門診特殊病的按病種定額付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