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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旅游發展專項資金
為加強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人才培養及旅游推介等措施的實行, 《條例(修訂草案)》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根據本地旅游資源、經濟發展和財政狀況發展設立專項資金,并根據財政收入增長情況和旅游發展需要逐步增加。
景區門票漲價要聽證
今年8月1日,由于舉辦恐龍藝術展,烏魯木齊市植物園門票暴漲8倍的消息在市民中引起一場不小的轟動。今后,這樣私自漲價的行為或將屬于違法行為,將受到法規的制裁。
《條例(修訂草案)》中規定,價格行政主管部門在制定或上調旅游景區(點)門票價格時,應舉行聽證會,充分聽取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并在執行前的六個月向社會公布,同一門票價格上調的間隔不得低于三年,上調幅度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限額。同時, 旅游經營者不得擅自制定或者調整旅游景區(點)門票價格,不得強行出售聯票。違反規定的,將受到相應處罰。
明確經營者安全責任
此次《條例(修訂草案)》明確了旅游經營者要負起的安全責任:旅游經營者應建立健全旅游安全責任制度,保障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對可能影響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場所和旅游項目應事先向旅游者告知和明確警示。發生旅游安全事故時,應及時采取救助措施,并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報告。提供住宿、餐飲服務的經營者,應為旅游者提供安全、衛生和質價相符的服務,當旅游者發生疾病、失竊、意外傷害等突發情況時,有義務協助處理。未按照質量等級標準向旅游者提供相應服務,或者擅自使用星級、等級標志、稱謂的,都將受到處罰。
鼓勵發展特色民俗旅游
冬季優質的冰雪資源、與多國毗鄰的區位資源等,都是新疆具有的得天獨厚的旅游資源優勢。如何充分地開發和利用這些天然的資源優勢,也是此次擬修訂的《條例》所關注的。
《條例(修訂草案)》規定,政府部門應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旅游資源進行優化整合,鼓勵開發冰雪旅游、草原文化旅游、探險旅游、邊境旅游等特色旅游項目。
新疆的人文旅游也有優勢,多民族聚集形成了色彩斑斕的民俗文化。《條例(修訂草案)》還規定,鼓勵依托民間藝術、手工藝、歷史建筑、婚俗、傳統節日等資源開展民俗旅游。
同時,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還應扶持旅游商品研發、生產和經營企業,開發具有地方民俗特色或者旅游景區(點)獨特性的旅游紀念品、工藝品及其他旅游產品。
刪除“管理”二字 突出服務職能
此次擬修訂的條例還有一個亮點,就是刪除了原《自治區旅游管理條例》中的“管理”二字,定名為《自治區旅游條例》。
自治區旅游局局長伊那木·乃斯爾丁解釋說,刪除“管理”二字,是考慮到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應是服務政府,行政權本質上是服務權。服務政府的主要職能是為市場主體服務,為經濟社會活動提供優良的環境。而管理只是實現行政目標的手段之一,不再是政府的主要職能。
另外,“管理”偏重于調整政府與旅游者、市場、社會的管理與被管理關系,不能涵蓋新《條例》的調整范圍。而旅游業是一項綜合性產業,涉及的行業和部門廣泛,單純依靠政府部門的行政手段管理,不符合發展大旅游、開發大市場、建設大產業的總體思路。
來源:新疆都市報 編輯:孫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