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內幕交易司法解釋已原則通過
昨日,證監會召開新聞通氣會通報了四起違法違規案件,其中李黎明案、吳建敏案均系首次在未對相關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之前即向社會公開。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證監會查處的大案、要案數量已經超過所有成熟市場的總和。他透露,今年以來證監會已將十幾個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自本周起,證監會將連續五周在每周四下午公布相關案件,其中每周公布的大案、要案預計超過2個。
這位負責人還透露,最高法院關于內幕交易的司法解釋已經原則通過,但是還需要走一些程序。
該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努力通過稽查違法違規案件,保證每一位投資者都能平等地獲得信息,自近期加大稽查案件的相關宣傳報道后,相關舉報明顯增加,為稽查工作提供了許多重要的線索。今年以來,證監會接到的線索、立案的絕對數量和增量都是歷年最高。“我們的態度是有案子就查,歡迎舉報。”該負責人指出。
他透露,從稽查工作實務來看,整個稽查系統都屬于滿負荷運轉的狀態,而與美國證監會相關工作人員人數相比,目前我國證監會稽查人員人數只有美國的五分之一。“調查越來越困難,許多當事人不用自己的名義,也不以自己的旁系直系親屬的名義,甚至出現過追查七道資金流轉的情況,而每追查一道資金需要15天的時間;一個內幕交易或操縱市場案件,通常有十幾個異常賬號分布在全國各地,一網下去不知道誰會被撈上來。”他說。
“在下一步《證券法》修訂過程中,正在進行相關評估工作,就目前法律中規定不當、于法無據、存在空白之處匯總意見,希望在本次修改中體現更多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內容。關于證券相關民事賠償程序、處罰款不上繳國庫而是返還投資者等建議,立法上如果不突破則實務中很難實行。”該負責人表示。
此外,該負責人也表示刑事處罰的相關證據比行政處罰高很多,也是打擊內幕交易中面臨的一大問題,畢竟稽查人員并無公安人員那樣全面的調查手段。業界人士預期,隨著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出臺,這一問題有望得到緩解。劉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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