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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努力規劃構建海峽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 2011-08-01 14:14
加快建設對臺離岸金融市場 規劃提出,通過加強與境外金融機構的聯絡,爭取更多有意向來大陸投資的境外銀行、證券和保險機構來榕落戶。重點考慮財政入股,及加強與國有大型集團合作的方式,大力吸引臺灣金融機構在福州設立分支機構,營造總部經濟;推動臺灣金融機構與福州金融機構進行股權和業務合作,引導臺資銀行業機構參與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改制。 規劃提出,未來我市將抓住福州保稅港區獲得國務院正式批復的契機,積極協助引進有資質的銀行金融機構,積極爭取“人民幣和新臺幣計價結算”試點,建立境外外匯資金的融通中心,率先給海峽兩岸的貿易雙方提供資金的開戶、調撥、貿易融資、擔保和抵押等便利;逐步放寬政策,推進對臺離岸金融業務的開展。 形成海西金融集聚區 規劃提出,我市將研究出臺系列鼓勵和扶持金融機構進駐海峽金融商務區的優惠政策,將正在建設的海峽金融商務區周邊次干道納入到規劃范圍內。 利用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務區的現有優勢,重新塑造五四路尤其是五四北路的金融地標。充分發揮現有五四路金融核心商務區與海峽金融商務區之間的優勢互補,打造福州精品金融商務區,形成集聚效應。 構建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規劃提出,以海峽兩岸中小企業的融資合作為特色,以多層次綜合化的融資體系為紐帶,構建輻射全國的中小企業融資體系。 其一是成立中小企業融資中心相關機構,解決中小企業破產風險大、信用等級低等困難,率先嘗試使用信用互助及擔保為中小企業融資。適時設立福州市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平臺,開展中小企業的產權轉讓、產權抵押、股權交易等業務,完善中小企業的產、股權融資渠道,適時引入臺灣的行業力量。 其二是加強中小企業多層次融資體系的建立。通過推動企業上市,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十二五期間,我市將力爭推動40家企業實現上市。同時引導中小企業與民間資本之間的信息溝通和合作對接,引導和規范民間資金,防范金融風險的集聚。適時出臺關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債融資的政策文件,完善中小企業發債的工作機制。用好“福州市級股權投資專項資金”,擴大創業投資基金的規模,促進福州市本地風險投資機構的成立。支持本地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的壯大。 來源:福州新聞網 編輯:唐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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