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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城鎮居民門診費用年內可報銷 住院費將可報70% 2011-08-02 10:13
今年底,全省所有縣(市、區)將開展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這意味著,所有參保群眾幾十元的門診費用也可報銷了。同時,各級財政今年醫保補助標準提高了80元,符合規定的住院費用項目,其總金額的70%都能夠報銷。 1日,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相關通知,強調“小病進社區、大病進醫院”的原則。根據通知,今年全省城鎮醫保的參保率將達到95%,各級財政對城鎮醫保的補助標準從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委托銀行代扣代繳、電話短信繳費等多項便民參保方式將陸續投入使用。 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 年底實行 年初,我省開展了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統籌的試點,按照省政府要求,到今年底,全省各縣(市、區)都要開展普通門診統籌。 所謂普通門診統籌,是指特殊病種和住院以外的常見病、多發病門診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和門診一般診療費用,由城鎮居民醫保基金給予一定限額報銷的保障制度,也就是說,符合相關規定的門診費用都可用醫保報銷了。 門診費用報銷時,多少錢起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是多少,最高報銷的封頂線多少等標準全部由設區市確定。 需要強調的是,醫保只為國家基本藥物和我省增補的基本藥物目錄內的藥品費用,以及符合規定的門診一般診療費用報銷,除此之外的進口藥、其他診療等費用不屬于報銷的范疇。 參保居民須選定 一所門診定點醫院 根據規定,參保居民必須就近選擇一所定點醫療機構作為本人普通門診就醫定點醫療機構,這個定點機構一旦選定,原則上不能變更,一年內都必須在這個定點醫療機構看門診才能夠報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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