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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記者采訪海峽論壇有關事項的通知 2012-05-22 09:41
第四屆海峽論壇將于6月16日至22日在福建省舉行,現將記者采訪海峽論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記者采訪海峽論壇,必須持本人所在媒體的單位介紹信、記者證向組委會新聞中心提出申請,申請時須提供姓名、身份證號碼、單位及職務、戶口所在地詳址、現居住地詳址等信息和證件照電子版(jp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彩照、大小為50-150K,壓縮品質8K以上)。新聞中心受理審核后發給采訪證。新聞中心受理電話:0592-5110356,傳真:0592-5072291,電子郵箱:cqm885@126.com,聯系人:陳倩美。新聞中心受理記者報名時間截止到2010年6月6日。 2、海峽論壇新聞中心核發的證件分記者證和直播證兩種,記者證除特別規定需要加貼或者需要請柬同時使用才能進入的重要活動場所外,均可進入論壇活動場地進行采訪。直播證只供承擔直播任務的媒體記者在直播場次使用。 3、記者采訪海峽論壇在各設區市舉辦的子活動,請直接向各有關設區市海峽論壇新聞分中心申請(各分中心電話:福州0591-83313529、漳州0596-2034100、泉州0595-22186240、三明0598-8227261、莆田0594-2382011、南平0599-8853670、龍巖0597-3299035、寧德0593-2836193)。 4、除特邀記者外,申請采訪海峽論壇活動的記者需自行解決交通和食宿問題。 來源:福州中文網 編輯:唐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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