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建明一直為重復征稅的問題感到撓頭,他花24萬租來這個倉庫,又以 60萬的價錢包租出去,因為中間出現了重復計稅,他一個月需要交稅8萬5千元,其中4萬元屬于重復交稅。黎建明說,他的月純利潤是24000,僅重復繳納的稅款就是他利潤的1.33倍。
廣州中聯環宇現代物流有限公司財務總監林劍芳說道:“我們租業主的倉庫交的24萬里面,已經交的稅金包括有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還有房產稅、土地使用稅,這里加起來已經納的稅是4.5萬。”
林劍芳解釋說,重復納稅出現在第二次轉包的過程中,24萬租來的倉儲外租出去可以有60萬的營業額,刨去成本,他的實際收入是36萬,但是因為分包要重復計稅,他實際交稅是按照60萬來交的,因此一個說交了有8.5萬的稅費。
納稅8萬五,重復納稅部分高達4萬。遭遇重復納稅的倉儲,中聯環宇物流公司在廣州就有四個,總面積6萬多平米,負責人黎建新給記者算了一筆總賬。廣州中聯環宇現代物流有限公司執行董事黎建新說:“我們租回來是700萬,我們轉租出去是1600萬,中間是有900萬的一個毛利在里面,可是我們企業實際的利潤120萬,在我們120萬的里面有重復交稅多的時候到50萬。”
針對于倉儲的稅費為何在重復征收后達到這么高,廣州物流協會秘書長張強在研究中發現高稅率推高了倉儲企業的稅費。從企業所得稅稅率來講,雖然分了三個等級,但倉儲企業多屬第三個等級,從2008年1月1日起,企業所得稅按 25%的最高稅率繳稅。此外,現行營業稅的稅目將物流業務劃分為運輸與服務兩大類:運輸類,其中裝卸、搬運執行運輸業的營業稅,稅率是3%,倉儲、配送、代理等執行的是服務業的營業稅,稅率是5%。不同環節的營業稅率不一致,給企業經營帶來了麻煩,也容易出現重復征稅。因此,廣州物流協會秘書長
張強表示:“哪些占了是倉儲費用,哪些是運輸費用是很難說清楚的,因為物流是個組織活動,倉儲和運輸有效組織起來的一種經營活動,我們建議就統一成一種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