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安全條例草案獲原則通過 賦予校車優先權
資料圖:3月7日,遼寧省寬甸滿族自治縣古樓子鄉九年一貫制古樓子學校的學生坐上嶄新的校車。新華社發(劉海東 攝)
6 明確法律責任
對違法使用車輛或提供校車服務、不履行安全管理責任等,分別規定了法律責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按人群劃分更利于定責
【解讀】在罰則部分,袁桂林在之前參與討論時提出,征求意見稿許多是舉例說明,一旦出現具體的違規情況,不易追責,容易推諉扯皮。他認為,最好以人群為線索。比如,生產廠商要生產什么車輛;運營公司要購置什么車輛;司機要如何操作駕駛;跟車的看護人員有什么行為規范;學校校長如何教育學生;家長有什么責任;孩子乘車應注意什么,有什么行為要求;政府的責任是什么。要按人群來說,而不是按事情來說,不同的身份,不同的人群有不同的要求,一定要說到這一步才有意義。
不同的人看了才知道自己要怎么做,這樣各盡其責,校車才能真正安全。安全問題不是小事,責任問題沒說清楚,法案的教育價值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