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置換挪作他用
上市公司用閑置資金通過理財和放貸實現利潤最大化本無可厚非,但若是利用超募或再融資“圈錢”所得資金變相投資金融市場則實不應該。
從過去中小板、創業板超募資金最終用途來看,也曾出現過用募集資金置換自有資金或銀行貸款,挪作他用的現象。資金置換表面上沒有改變資金的數量,但通過置換,企業募集的資金就成了上市公司自有資金,如此一來就不再受到只能投資主業的限制。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孫立堅表示:“對于用于財務性投資的資金究竟是自有資金還是募集資金,監管機構很難辨別,有上市公司也因此打了擦邊球。”
盡管沒有證據表明上市公司募集資金有“越軌”的現象,但是海螺水泥僅在購買理財產品之前一個月剛剛公布發債再融資獲批的公告,這一巧合令人覺得事有蹊蹺。
從再融資公告來看,海螺水泥公開發行債券總規模不超過95億元,將以1:1的比例分別用于償還商業銀行貸款與補充公司的流動資金。按此計算,償還商業銀行貸款約為47億元,另47億元作為企業流動資金。
如果企業流動資金不足,再融資本無可厚非,但僅在1個月后,該企業就有40億元的自有資金投資理財產品,且不說是否有資金置換的現象,至少說明企業現金流并無短缺。
據了解,企業通過發債融資相對于A股市場融資所受監管較少,對于盈利、現金流,以及募資后的具體投向限制也較少。但今年以來,除債券融資大增外,A股再融資市場也風起云涌。9月剛開始,證監會就批量放行了7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資申請,涉及金額高達近353億元。
國泰君安策略分析師時偉翔曾對記者表示:“由于今年銀行借貸資金緊張,不少企業轉向直接融資市場,監管層對此也有所鼓勵。”但是,某些直接融資不為發展實業,而買理財產品和放高利貸則難以讓投資者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