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消費者不成熟,還是監管者不成熟?
業內人士反映,國際知名品牌在海外市場是循規蹈矩的,消費者確有“上帝”的感覺;為何進了中國市場,行為就發生了“變異”:一方面賺取大量的利潤,另一方面卻如此“傲慢與偏見”?
有人認為,我國消費者心理不成熟。還有的認為,有關部門監管不到位。
專家分析,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一是有關的監管部門、第三方研究機構和企業之間并沒有形成比較好的聯動機制;二是中國的國家標準與國外不盡相同,檢測手段有限,對一些產品的安全性等缺乏具體的評估,而且缺乏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品牌形成約束力,包括輿論壓力。
如在歐洲,研究食品安全有頂尖的生物醫藥研究院――瑞典卡羅林斯卡研究院,英國、德國也有類似的獨立研究機構,能夠早于政府部門發現產品風險并提供獨立的研究報告。這些研究報告不僅會引起政府部門重視,還會直接影響企業產品銷量。
上海市消保委常務副秘書長陶愛蓮說,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較低,導致一些國際大牌有恃無恐。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于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
還有一個原因,中國消費者的集體力量不夠,導致了國際大牌減少售后成本。上海財經大學現代市場營銷研究中心主任晁鋼令說,消費者沒有形成對商家的集體壓力,商家自然“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邱寶昌說,雖然我國民事訴訟法中規定了共同訴訟的內容,但消費者組織目前并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代表消費者維護權益,而單個消費者在時間、對法律的掌握、成本等方面,都很難與一個跨國公司去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