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主創業“啟航”:就業天地更寬廣
多年前,一提到“阿里巴巴”,人們就會想到那位與四十大盜斗智斗勇的神話人物;如今,人們首先想到的是白手起家的創業者馬云。他創立的阿里巴巴網,已成為全球最大的網上交易市場,并通過網絡平臺幫助人們實現就業,直接和間接帶動創造了數百萬個就業機會。
阿里巴巴集團經營著多元化的互聯網業務,是目前中國最大的互聯網公司和世界領先的互聯網公司。現服務來自超過240個國家和地區的互聯網用戶,在世界70 多個城市有2.2 萬多名員工。
創業創造崗位,就業源于創業。創業不僅可以實現自身就業,還具有帶動他人就業的“倍增效應”。據測算,一個人創業,平均可以帶動3個人就業。以馬云、任正非、劉永好等為代表的新時期自主創業的典范,不僅實現了自身價值,而且帶動千千萬萬人實現了就業。
近年來,國家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扶持自主創業。2008 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促進以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指導意見》,對完善創業扶持政策、強化創業培訓、健全創業服務等方面作出明確部署。從2009年開始,全國27個省、自治區的85個城市開展創建首批國家級創業城市工作。要進一步落實有利于創業的各項政策措施,切實提供服務保障,鼓勵和扶持更多勞動者實現自主創業。
目前,85個首批國家級創建創業型城市工作正在深入開展。通過創建活動,在組織領導、政策支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工作考核等方面初步形成了有利于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體系。
加大政策扶持。創業是從無到有,白手起家,創業者面臨的障礙、風險遠大于普通就業者,需要政府予以大力扶持。應清理和消除阻礙創業的各種行業性、地區性、經營性壁壘,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和領域向各類創業者開放。完善和落實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場地安排等鼓勵自主創業政策,為創業者提供工商、稅收、信貸等方面的優惠和減免。推行聯合審批、一站式服務、限時辦結和承諾服務等,開辟創業“綠色通道”,幫助創業者“輕裝上陣”。
政策傳真
農民工、大學生、困難群體等創業可享受多項政府扶持政策
◎對初創企業,允許注冊資金分期到位。
◎允許創業者將家庭住所、租借房、臨時商業用房等作為創業經營場所。
◎從事個體經營的,自工商部門首次注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從事個體經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小額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萬元(高校畢業生為10萬元);從事微利項目的,可按規定享受財政全額貼息。
◎自2011年1月起,從事個體經營者,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從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對高校畢業生創辦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不高于3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強化創業教育。創業難,成功創業更難,我國大學生初次創業成功率僅為2.4%,這與創業者缺乏相應的創業能力和素質密切相關。應強化創業培訓和創業教育,提升勞動者創業能力。積極開展各類創業培訓,廣泛采用案例剖析、考察觀摩、企業家現身說法等方式,幫助勞動者掌握、提高與創業相關的各種能力。在大學開設創業教育、創業案例講解、創業投資等創業課程,把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大學生,納入教學主渠道。2011年,將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通過加強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等一系列舉措,引領15萬名大學畢業生實現自主創業。
教育部推動高校開展創業教育
2010年5月,教育部下發《關于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要求把創新創業教育面向全體學生,融入人才培養全過程。
營造良好氛圍。當前主動選擇創業的勞動者比例偏低,城鎮居民有創業意愿的不到5%。應在全社會廣泛宣傳自主創業的重要意義及相關政策,使更多的勞動者樂于創業、敢于創業。發揮社會各方面支持和推動創業工作的積極作用,普及創業知識,弘揚創業精神,引導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創業理念。加強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創業典型,特別是面對失敗不屈不撓成功實現再創業的典型,營造崇尚創業、競相創業、褒獎成功、寬容失敗的和諧創業環境和良好輿論氛圍。
我們也要看到,創業之路絕不是坦途,充滿了風險和艱辛,既需要政府的扶持和引導,也離不開創業者自身的激情、智慧和努力奮斗。創業者應積極轉變觀念,樹立敢闖敢試的創業意識,勇于挑戰自我,勇于面對挫折,腳踏實地,在市場經濟大潮中奮力拼搏;充分利用各項創業政策,結合自己的優勢和專長,找準創業的落腳點,提高創業成功率。
◇ 職業培訓“助航”:提高勞動者就業素質
“一招鮮,吃遍天”,“有了金剛鉆,攬得瓷器活”,這些充滿生活智慧的俗語,揭示了就業問題上的一個道理:知識和技能最重要。而勞動者知識和技能的提升,離不開職業培訓。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大勞動者職業培訓力度,“十一五”期間,全國共培訓勞動者達8600萬人次。但總的看,我國勞動力總體素質偏低,還難以適應經濟發展和結構調整的需要。2010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職業培訓促進就業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建立職業培訓工作新機制、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要貫徹落實好《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職業培訓體系,積極開展職前和在職全程培訓,全面提高勞動者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