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采購”源于采購需求失控
“‘天價采購’頻出,與當前政府的行政環境有一定聯系。”徐煥東指出,如今有部分政府官員缺乏基本的行政責任意識,具體表現為——總是喜歡購買功能強大、檔次高、超過實際用途的產品,或者崇拜外國產品,只愿意買外國貨等。
《政府采購法》起草小組成員、中央財經大學中國公共采購研究所所長曹富國教授在接受《中國青年報》采訪時指出,豪華采購幾乎都是發生在采購需求失控的情況下。按現有法律制度,《政府采購法》側重解決如何采購的問題,而需求和預算控制是由其他法來管理的,比如《預算法》和《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應該看到,我國有關規制政府需求和預算的法律,在很大程度上不具有可執行性。“比方說,讓政府自己控制自己的需求,給自己配置預算,會存在利益沖突和潛在風險。豪華采購問題,恰恰說明這種風險是現實存在的,而且還可能相當普遍和嚴重。”
在公眾眼中,政府“天價采購”屢禁不止的原因分別有:“政府采購不透明,缺少監督”(74.7%)、“缺少政府采購責任追究機制”(70.7%)、“報銷制度漏洞太多,很容易鉆空子”(66.8%)、“政府采購的相關法規沒有得到嚴格執行”(63.1%)、“預算太粗太虛,不夠具體細致”(49.5%)等。
“英國連政府公務員廁所用紙的標準都管,相比之下,我國對于政府采購的約束還遠遠不夠”
怎樣才能杜絕政府“天價采購”?調查中,受訪者普遍支持的三項措施包括:“政府采購應全程透明,對社會公開”(80.7%)、“應建立政府采購責任追究機制”(71.3%)和“監督機構必須加大監督力度”(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