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陷阱”重重 小心“美麗傷害”
“美容效果”成虛假廣告“擋箭牌”
在全國各地不少報紙廣告版面和公交車、街頭的廣告牌上,各種美容機構的廣告多如牛毛。這些廣告中,一些美容機構將自己的服務項目“包裝”得神乎其神。記者在北京某整形醫院的網站看到,“瘦臉只需10分鐘”“產品美國進口保妥適”“世界上唯一能逆轉衰老的物質”之類的宣傳語隨處可見。
“美容院的廣告打得比較多,正規醫院整形科是不允許打廣告的,因此很多人認為美容院的水平比醫院高,其實是因為美容院容易在美容廣告上玩文字游戲。”北京朝陽醫院整形外科主任醫師范巨峰說,“最為典型的就是混淆‘美容效果’與‘美容結果’的概念。”
陳昶屹曾經遇到過這樣一起美容糾紛案:一家美容機構在廣告中宣傳其使用某特效美白產品,只要接受若干次美容服務后會有美白的效果。一位消費者在接受服務后認為前后差別不大,隨后找到美容機構要求其承擔虛假廣告、欺詐交易的責任,美容機構反駁這位消費者:“廣告中說的是會有美白效果,并沒有說美白到什么程度的結果,怎么能算是欺詐呢?”
“如果美容消費以要達到特定的結果為目的,就必須事先在協議中明確參照標準,否則僅約定效果很容易被美容機構鉆空子。”陳昶屹說,美容消費者不要輕易相信美容機構的夸張宣傳,尤其是各種讓人看不懂的“進口美容產品”和美容“新技術”。消費者在追求美容效果的同時一定要理性消費,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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