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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監察廳副廳長 趙志彬 (李映青攝) |
中國日報記者:
嚴格實施行政問責制與推行陽光政府建設的關系?
云南省監察廳副廳長趙志彬:2008年3月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問責制,保證和促進了首問責任制、服務承諾制、現時辦結制的落實,在社會各屆和廣大人民群眾中引起高度關注和強烈反響。為促使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今年3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將在全省縣以上行政機關推行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示、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制度。推行重大決策聽證制度,是加快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進程;推行重要事項公示制度,是使政府工作更加廣泛地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推行重點工作通報制度,是推動工作落實、提高各級政府執行力;推行政務信息查詢制度,是及時、高效滿足社會公眾對政務信息的多樣化要求。總而言之,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建設,是省政府實行政務公開,促進民主政治建設,調動工作積極性、創造性的重要舉措;是加強權力制約,從源頭上預防、治理腐敗的治本之策;是密切黨群關系,促進云南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必然要求。推行“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建設,仍然要有科學的監督機制作保障,而目前行政問責制是重要保障措施之一。只有嚴厲問責那些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才能保證和促進“陽光政府四項制度”建設落在實處。因此,我們將按照省政府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行政問責工作,積極為建設“責任政府”、“陽光政府”提供重要保障。
中國日報記者:那監察廳將怎樣來提供這個保障呢?
云南省監察廳副廳長趙志彬:我們將切實加強對落實我省重大決策聽證、重要事項公告、重點工作通報、政務信息查詢制度的監督,保證省政府決定的貫徹落實。主要措施如下:
首先是完善監督工作機制,暢通監督信息渠道。我們將以云南省電子政務系統為依托,建設省、州(市)、縣(市、區)三級電子檢查的監督網絡系統。各級監察部門要建立健全舉報、投訴、監督機制,采取公布舉報電話、受理舉報投訴、明察暗訪等途徑,及時發現各種問題。
其次要認真抓好督促檢查,肯定成績、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改進。
第三要以責任追究為手段,切實加大實施力度。“陽光政府四項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實處,關鍵在于責任追究是否動真格。我們將加強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線索,根據行政監督法以及省政府的行政負責人問責辦法,對照《決定》的規定,對“陽光政府四項制度”貫徹執行不力、不正確貫徹執行,尤其是拒不執行導致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厲問責或追究紀律責任,違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要通過嚴肅追究地方個部門有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的不作為、亂作為責任,確保政令通暢。
編輯:段若蘭 來源:中國日報云南記者站(記者 李映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