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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峽工程致34人傷亡事故索賠案歷時8年告捷 2009-07-23 07:39
我們就像三峽工程的防火墻 ——訪德恒律師事務所主任王麗 在王麗的辦公室中,有一個書柜專門用來放三峽工程的資料和紀念品。辦公桌上,也擺著一張用玻璃鑲嵌起來的100元三峽債券。 談起站在三峽大壩上的內心感受時,王麗面帶微笑,偶爾卻眼圈發紅,語帶哽咽,顯是心潮難平。 16年多的服務歷程,已經讓王麗與三峽血脈相連。 “站在大壩上,腦子里就好像有個立體沙盤在起起落落” 《法制日報周末》:您總共去過三峽多少次? 王麗:這么多年加起來,也有上百次了。 還記得1993年第一次去的時候,我坐渡船上了中堡島,島上到處都是半人高的野草,很多蝴蝶飛來飛去。我在想,這里能建得起那么巨型的大壩嗎?當時我才30多歲,算一算,等工程完工都過50了,就覺得是特別遙遠的一個事情。 一晃16年就過去了! 我是看著三峽工程一點點建起來的。站在雄偉的大壩上,腦子里就好像有一個大的立體沙盤在起起落落,大江截流、明渠截流、大壩澆筑、左岸電廠、船閘開挖……現在看已蓄水發電的三峽工程,就像一個靜謐的大花園。可是除了親歷者,你很難想象它當時的樣子,雄偉大壩高峽平湖中碧綠平靜的水面,把過去轟轟烈烈艱苦卓絕的奮斗都給掩在靜水深流之中。 《法制日報周末》:為什么三峽總公司當時會選擇德恒? 王麗:爭取成為三峽總公司的法律顧問,挺不容易的。 聽說要建三峽工程,我就去了宜昌,當時誰也不認識,就在招待所里一邊等、一邊找,終于和陸總(時任三峽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見了面。我跟陸總說,三峽工程開建,肯定會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比如移民、合同、招標,我們愿意為三峽工程作貢獻,還可以派律師過來同吃同住同勞動。 當時是先干活,不講價錢。只要三峽一個招呼,我們的律師就立即出發,三峽總公司成立時的章程都是我們審的。 我們連續幫三峽解決了幾個棘手的案件,結果都很圓滿,獲得了他們的認可。1994年,三峽總公司就正式聘我們為常年法律顧問,一直到現在。 “我們就像三峽工程的防火墻” 《法制日報周末》:德恒在三峽建設過程中的作用是什么? 王麗:德恒是三峽工程的衛士,為之提供法律上的保駕護航,使它避免了許多可能的法律責任、糾紛。許多大企業,最后遭遇滅頂之災,都是因為法律問題。我們就像三峽工程的防火墻,讓建設者們心里有踏實的感覺。 三峽工程進行到現在,沒有付出太大的法律成本和代價,說明我們的服務是有價值、有效率的。 我非常自豪的是,德恒為三峽工程服務超過16年,所代理的這么多案件中,沒有輸過一起。 1997年,大江截流的時候,陸總對德恒的代表們說“你們也是三峽工程的建設者!”全體德恒人都知道這句話,并為之而自豪。 三峽公司存在多少年,我們就愿意服務多少年,這是我們德恒人的心愿。 《法制日報周末》:服務三峽工程是德恒發展的重中之重吧? 王麗:的確,三峽總公司是德恒的第一個大客戶,也是我們的最大客戶之一。 1993年的時候,德恒剛剛成立,那時候還叫中國律師事務中心,是司法部直接批準創辦的,目的就是“讓法律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的主戰場”。成立之初就遇到三峽工程,德恒可謂生逢其時。 從成立的第一年起,德恒就開始為三峽工程服務,到現在已經快17年了。我們是一起成長的。 我覺得,三峽不僅是一個客戶,更是一個中國國力崛起的象征。為三峽工程服務,我們會感覺到,自己的背后倚靠著強大的祖國。服務起來也非常有信心。 《法制日報周末》:您似乎對三峽工程有著特別深厚的感情? 王麗:不但是我,整個德恒的律師們都對三峽工程有感情。 德恒的律師已經形成了一種習慣,在外面聽到別人對三峽工程的議論時,都會站出來為它爭論和辯護。 三峽工程十周年的時候,三峽總公司問我,給你們送點什么紀念品?我說就要大壩打樁時取出的壩底巖芯。后來我們把這些巖芯做好包裝,送給外國客戶。因為一些西方人對三峽工程有疑問,每次送禮品的時候,我們就會借機向他們解釋三峽工程的意義,它在可再生能源方面的價值等,為三峽工程做形象宣傳。 《法制日報周末》:律師在三峽總公司中的作用是怎么逐步增強的? 王麗:從形式上而言,恰好相反。開始的時候,三峽總公司要用到律師的地方是很多的,后來發展大了,比較規范了,訴訟方面用得也相對少了。 這里有一個悖論:沒有法律訴訟,你可能會被遺忘。但這正是你的功勞。三峽工程在法律上沒有什么負面的故事、新聞,這就是我們的成功。 律師事務所要勇于服務主流 《法制日報周末》:服務于三峽總公司這樣的大國有企業集團,最困難的地方在哪里? 王麗:最大的困難還是認識上的,要讓他們不斷認識到企業的發展每一步在法律方面可能會帶來的某種風險、責任。 法律風險是一個積累過程,一旦過了某個臨界點,就會出事,那時候再來補救,就已經積累了很多不可逆的因素。 中央企業規模大,人員多,要讓每一個人都有這種意識,在每個業務環節都鎖定、排除法律風險,這一要求很高,但對保證企業的安全非常重要。 他們不缺執行力,高層領導也很敏銳,但是要各級各層具體業務部門都樹立起法律風險的控制意識,還需要持續努力。 《法制日報周末》:聽說三峽總公司是你們的超級VIP客戶? 王麗:德恒的每個律師都知道這一點。我們是舉全所之力服務于三峽工程。 從三峽總公司開始,德恒開啟了新型合伙制律師事務所服務于經濟建設主戰場、服務于重大工程和大型國企的這扇門。 現在,包括南水北調工程,中國鐵路建設等,我們都是法律顧問。 我認為,丟掉鐵飯碗的律師事務所沒有必要自慚形穢,而應該坦坦蕩蕩地服務于國家,服務于全社會,服務于主流。 《法制日報周末》:您認為國企現在對律師的認知和使用度如何? 王麗:有市場經濟,才有律師的用武之地。德恒在1994年成為三峽公司的法律顧問時,市場經濟發展的程度遠不如現在,三峽公司是比較早開始聘用法律顧問的大型國企。 現在的情況跟以前相比,有了非常大的變化,國資委規定,中央企業必須有總法律顧問,納入編制,給予副總級待遇。這就使國企開始把法律放在與財務、運營同樣重要的位置上,跟以前比,有了很大的改善。 國企的領導人也更加重視法律,重視風險控制,有事情的時候都要聽聽法律顧問的意見。 但也有許多企業,是有問題了才來找你解決。實際上,企業發展得越大,就越需要法律的保護。對于走出去的國企,更要法律先行,用獨立的專業律師作出法律風險預估和防范預案,支持企業決策。這一點是當務之急。 編輯:鄧京荊 來源:法制網-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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